Tuesday, 12 May 2020

《易手再易手的台灣主權》

《易手再易手的台灣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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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涉台灣主權的國際條約很多, 我寫一下我的看法.
1895年 《馬關條約》, 滿清和日本簽訂, 台灣被割讓給日本. 1943年 《開羅宣言》,中、美、英聲明臺灣及澎湖應於戰後歸還給中華民國. 1945年 7 月《波茨坦宣言》重申《開羅宣言》 到這個時候, 台灣還是日本領土, 《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只是幾個參戰國的主張, 日本並沒有同意, 日本沒有移交台灣主權. 1945年8月14日《降伏文書》, 日本與中、美、英、蘇等同盟國簽署. 在這個時間點, 日本同意《波茨坦宣言》 1951 年 《舊金山和約》,日本與同盟國簽訂,正式放棄對台澎領土的主權。 日本放棄台澎主權, 日本並沒有移交台澎主權。 1952 年 《中日和約》, 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 第二條: 日本放棄台澎主權, 日本並沒有移交台澎主權。 附註第十條. 第十條無關主權, 但我認為太悲慘, 必須說一下. 第十條: 台澎居民被日本視為中華民國國民. 也就是說, 1895年至1951年日本正式放棄對台澎領土的主權之前, 在日本領土出世的日本公民被日本拋棄, 被日本視之為中華民國國民。 1972年9月29日 《中日建交聯合公報》, 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 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理解和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是不可分割一部分的主張以及廢除《中日和約》. 1979年1月1日 《建交公報》,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 美國宣佈斷絕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acknowledge 一個中國這種說法, 並根據《臺灣關係法》與台灣進行非官方往來。

結論:
於日本:
1895年, 台澎是日本的.
1951年, 台澎 日本不要了.
1952年, 居住在台澎的日本人 日本也不要了.
1972年, 台澎是中國的, 北京政府代表中國.

於美國:
1943年, 向日本說: 台澎要還給中華民國.
1945年, 日本戰敗了, 中華民國你先派軍接管一下.
1951年, 日本放棄台澎了, 中華民國你就繼續管吧.
1979年, 我知道兩個中國人的政府都說台澎是自己的, 你們爭吧.

於中華民國
1945年, 中華民國接管台灣
1951年, 日本放棄台澎主權, 台澎主權屬於中華民國.
1972年, 日本說台澎主權屬於中共匪國, 這是單方面的說法, 台澎主權屬於中華民國.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5年, 日本戰敗, 蔣匪軍佔領台灣
1972年, 日本承認台澎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9年, 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承認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之領土.

於我看
滿清, 日本, 中華民國, 都是侵略台灣的外來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企圖侵略台灣的流氓國家.
關據世界人權公約, 台灣主權屬於 2378萬台灣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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