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井水已經被河水污染成劇毒, 堵住井口有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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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思想還處於 祖國是母親,香港是失散的孩子,主權移交是回到母親懷抱的人就別看這篇文了.你們看不懂,別浪費時間.
正文:
1.一口叫"法治"的井
百多年前,香港是滿清帝國邊陲之地,被滿清割讓一部份+租借一部份給了英帝國,故事就從這裡開始.
英國人管治香港,採用了英國人在祖家的法律系統.這套系統有兩個名字 - 普通法/海洋法.這套法律系統就像是一口井,香港從一個小漁村發展給國際舞台上一個重要角色扮演了重要角色,是全香港人賴以生存的寶貴資源.
有些人可能不同意,有些人可能不明白,我舉兩個例子說明一下.
1.香港的葵涌貨櫃碼頭收費遠高過深圳的鹽田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貨物需要經葵涌貨櫃碼頭出入口?
2.香港的寫字樓租金遠遠高過深圳同等級數的,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外國人選擇在香港開設辦公室而不是去深圳,上海?
是的,沒錯,深圳/上海搶走了很多香港的生意,但為什麼還有部份生意搶不走?
因為法治.
做生意要簽合約,合約是法律文件,請問認為中共無所不能的朋友們,外國人相信香港的法庭多一點,還是相信 上海/深圳 的法庭多一點?
當香港的法治環境變深圳,我擔保資金馬上撤出香港.可能有人會說,你誰呀,憑什麼這樣說.
我說的不算,那香港金融業的從業員們抗議時說的算不算?看看他們說什麼:
法治傾倒,資金著草(外逃);自由不保,人才走佬.
2.不是說好了"河水不犯井水"嗎?
1997年,英國人撤離了香港,把香港的管治權交給了喝河水的中國人.
中國人當年說什麼?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除軍事外交外,其他東西香港說了算,河水不犯井水.
主權移交頭幾年,中國人的確很少管香港.但隨著時間過去,香港人發現中國人把河水倒進井水.這一下問題來了,河水裡有三聚氰胺,孔雀石綠,地溝油,香港人可不想過幸福的一天,開始抗議.
"你們香港人的抗議充滿了對喝河水的偏見,和所謂不知道從什麼地方來的傲慢,我們喝河水的人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你們了解河水嗎?你們喝過河水嗎?你們知道中國從一個一窮二白的面貌把六億以上的人擺脫了貧困嗎?你們知道中國現在已經成為人均8000美元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嗎?如果河水不能喝的話,中國能取得這麼大的發展嗎?你們知道中國已經把保護水資源列入到我們的憲法當中嗎?我要告訴你們最了解河水的不是你們,而是中國人自己;你們沒有發言權,而中國有發言權,所以請你們香港人不要再做這種不負責任的抗議。中國歡迎一切善意的這種建議,但是我們拒絕任何無端的對河水的指責。"
就這樣,井水的水質被大量的河水灌注中不斷惡化.
3.第一次下劇毒"23條"
2003年,中共想立23條,簡稱國安法.國安法是什麼? 就是中共說你犯了國安法就能抓你,例如"泄露國家機密".這是具體例子:
河南省衞生廳疾病控制處副處長馬士文,因向外披露河南愛滋病疫情,遭當局控以「洩漏國家機密罪」,判處十年徒刑。
請問這樣的河水能喝嗎?
2003年,香港50萬人抗議,23條立法失敗.
4.第二次下劇毒"送中條例"
2019年,香港政府說有個香港人在台灣殺了人,需要把殺人疑犯送去台灣,需要修改法律,容許把香港人送去中國.
2019年6月9日,100萬人上街反對修例,香港政府不理睬,繼續說要6月12日立法.
2019年6月12日,10萬人包圍立法會,政府無法開會,法案沒通過.
6月15日,政府迫於壓力,暫緩立法
6月16日,香港人不滿意, 200萬+1人上街, 政府回應:「已停止」(has suspended)
6月21日,政府:「完全停止」、「自動失效」(put a stop 、will lapse)
7月1日,七一遊行,有人衝入立法會寫上"是你們告訴我們和理非是沒有用的"
7月2日 政府回應:(法案)「 will expire」、「will die」(將失效、將死亡)
7月9日 政府回應:「壽終正寢」(The bill is dead)
事件發展 詳情可看
這裡:
看到這裡可能有人會奇怪香港人為何不能接受
「暫緩」「擱置」「壽終正寢」,一定要咬死
「撤回」.簡單的可看下圖,詳細解說可看
這裡.
5.第三次下劇毒"元朗恐襲"
公元2019年7月21日,中共策劃, 警察縱容, 黑社會打人.
太傷痛,我不寫了. 詳情可看
這裡,或
RTHK 香港電台 2019年7月29日鏗鏘集:721元朗黑夜
什麼是法治? 法治和法制的分別是什麼?
法治Rule of law: 政府和人民都遵守法律,按法律行事.
法制Rule by law: 政府使用法律控制人民,按政府意願行事.
上面說了,法治是香港人賴以為生的資源,沒有了法治,香港人生存不了.
6.為了"河水不繼續污染井水",堵住井口有什麼錯?
香港的法治環境已經去到了退無可退的地步.
如果這真是一口井,井水已經快變成致命的劇毒.
在這個時候,明白井水有毒的香港人,堵住井口,堵塞交通,令整個城市癱瘓下來,逼令全香港的人,包含那些認為香港法治環境變深圳也沒有問題的人,停下來,面對問題,請問有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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