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是一個挺懶惰的人, 讀書成績很差, 工作不認真, 花錢又沒預算, 死時什麼都沒有留給兒子.
B 是一個挺勤勞的人, 讀書成績不錯, 工作認真, 不亂花錢, 死時留給兒子兩間房子.
A 的兒子像B, 可惜沒有父蔭, 要租 B 的兒子的一間房子住.
B 的兒子像A, 不讀書, 不工作, 靠A 的兒子的租金過活.
社會主義者說要消滅 *吃利者* , 也就是 B 的兒子這種不勞而獲, 不工作, 靠租金/利息 過活的人. 故此要 *消滅私有產權* 把 B 所買的兩間房子充公, 由政府分配.
社會主義者這種想法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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