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反對用行政/法律手段去操控價格, 例如勞工市場價格?
因為由市場決定價格是最有效的方法.
用行政/法律手段去操控價格只會降低社會效益. 最受傷害的是:
邊緣勞工: 不能降低要求去謀求職位
邊緣企業: 因成本加高了一點而無法創業 或 倒閉.
用行政/法律手段去操控價格等於是壓搾邊緣勞工和中小企, 為大型企業消滅競爭對手.
沒人要, 價就賤.
有人搶, 價就貴.
要提高勞工待遇, 政府應扶持中小企, 令勞工市場出現 搶人用 這個情況. 這才是治本之道.
主張社會主義的人說一堆熱血沸騰的東西丁點意義都没有,物以罕為貴的定律不可能打破。没人要,價就賤。勞工市場亦如是。
我說得很冷血?當然,我是不講道德,只講客觀現實的經濟學人。
圖: 當企業數量不足, 就業職位數量不足, 多人搶一個職位, 工資水平必定被壓低. 消滅企業, 必定害慘最底層的勞工, 令他們找不到工作, 餓死病死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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